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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省考錄用公務員湘西考區(qū)違紀違規(guī)行為擬處理結(jié)果公告

2021-04-14 08:56:57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湘西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資源

Document

  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湘西考區(qū)違紀違規(guī)行為擬處理結(jié)果公告

  在湖南省2021年錄用考試公務員筆試中,湘西考區(qū)以下考生存在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根據(jù)《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第六條規(guī)定,擬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若有異議,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內(nèi)(4月16日16:00前,上班時間內(nèi))向我院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方式:湘西自治州人事考試院(湘西自治州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

  地址:吉首市北門街2號(原老州財政局院內(nèi))

  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碼:0743-8222104

  湘西自治州人事考試院

  湘西自治州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以下3名考生在公務員考試筆試中,存在違紀行為,根據(jù)《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規(guī)定,擬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序號

準考證號

科目

違紀描述

擬處理結(jié)果

1

12310105117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一般違紀,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2

32310410214

申論

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一般違紀,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3

32310303221

申論

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一般違紀,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原文標題: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湘西考區(qū)違紀違規(guī)行為擬處理結(jié)果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xxz.gov.cn/ywxx_170/gwyzk/202104/t20210414_1782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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