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16:54:00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m.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據(jù)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在西中法庭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宣判,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稱,上訴人及辯護人提出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量刑過重等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jù),依法不予采納。(央廣網(wǎng)北京11月27日消息)
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當時,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海淀法院安檢廳門外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堅持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已與家屬商定一定會上訴。
李某某涉嫌強將案備受社會關(guān)注。自李某某案發(fā)以來,李家的努力一直沒有停止過。不僅李某某的幾任辯護律師都是業(yè)界頗有影響的“大腕兒”。國內(nèi)12位刑事實務界、理論界和法醫(yī)學界權(quán)威專家也為李家出具了論證意見書,對李某某進行無罪論證。為了李某某,李家的努力非普通老百姓力所能及。
法庭之上是情與法的較量,法庭之外,也暗流涌動,各色人等“你方唱罷我登場”。李某某的母親夢鴿跑前忙后,堅稱兒子無罪:8月6日,夢鴿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提交《關(guān)于對張某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稱是“楊某某用頭發(fā)遮臉,裝醉”,在進入房間后,是“楊某某主動幫助他們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為”。8月30日,夢鴿做客某門戶網(wǎng)訪談時,認為兒子沒有強奸,是“你情我愿做了不好的事”。她評價自己的兒子“淡定、懂事、內(nèi)心干凈”。8月31日,夢鴿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將案件歸結(jié)為社會環(huán)境影響和孩子交友不慎:“上海的4個法官還是成年人,非常優(yōu)秀的干部同志們,都在這樣的一個環(huán)境里失足了,孩子們怎么經(jīng)得起這樣的誘惑?”
李某某母親夢鴿的一系列言行,驗證了一句老話——兒子是自家的好。護犢之情,昭然若揭。的確,普天之下,沒有哪個做父母的不愛自己的孩子。作為軍旅歌唱家,兒子出事了,夢鴿放下身段為兒子奔走,公眾完全能夠理解。然而,兒子不斷惹事,甚至成為被告站在法庭之上,夢鴿還說自己的兒子“淡定、懂事、內(nèi)心干凈”,顯然沒人會相信。夢鴿將自己的兒子涉嫌強奸與上海法官失足做比較,歸罪于社會大環(huán)境,不僅缺乏理性,也缺乏起碼的是非觀、缺乏一個藝術(shù)家應有的社會擔當。
按理說,夢鴿是軍旅歌唱家,藝術(shù)素養(yǎng)無疑比一般老百姓高,做人處事、相夫教子的基本道理也不會差。然而,公眾從媒體上看到的,卻是失敗的家庭教育案例:生活中,夢鴿處處寵著兒子,經(jīng)常帶著兒子上電視,給未成年的兒子買跑車;當兒子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之后,又找人幫忙擺平;讓孩子在酒吧喝酒,成天和社會青年廝混在一起。凡此種種,以至于自釀苦酒。網(wǎng)上有《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言辭懇切,直指“是夢鴿將兒子送上了法庭”。筆者以為,這個判斷并不過分。
父母都是藝術(shù)家,李某某的家境不可謂不優(yōu)越。李某某案應當引起天下父母的深思:大律師為何救不了李某某?為什么良田里長出來的卻是雜草?究竟什么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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