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2:46:34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發(fā)布,考生速查2021北京京考考試公告詳情,同時還有筆試提分密卷助力省考。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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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關于報考條件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北京市各級機關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的,均可報考公務員。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以及其他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在錄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自明清以來,大眾對于國史最熟悉的段落,大概是“三國”,這主要得力于羅貫中所寫的史傳文學《三國演義》!度龂萘x》“據(jù)實指陳,非屬臆造”,但題材取舍、人物描寫、故事演繹則廣納傳說和野史素材,并借助藝術虛構。在受眾那里,《三國演義》經(jīng)常被當作三國信史,故清代史家章學誠稱其“七分實事,三分虛構,以至觀者往往為之惑亂”。這種
“惑亂”,就是信史與史傳文學兩者間的矛盾性給讀者帶來的困惑。“文”與“史”固然不可分家,但又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取代。一旦以“文”代“史”,便會導致“惑亂”。
這段文字主要說的是:
A.人們應避免落入以“文”代“史”的窠臼
B.“文史分家”是評價史傳文學的重要標準
C.史傳文學的生命力在于適度的史學真實性
D.史傳文學是文學性與史學價值的對立統(tǒng)一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先以《三國演義》為例,通過“這種‘惑亂’”引出“信史與史傳文學兩者間的矛盾性給讀者帶來的困惑”。最后兩句從正反兩方面來強調(diào)避免“惑亂” 的方法,即“文”“史”不能混淆,不能以“文”代“史”。
第二步,文段重點在說“不能以‘文’代‘史’”。對比選項,只有 A 項符合文意。因此, 選擇 A 選項。
【拓展】
B 項“評價史傳文學的標準是什么”文段沒有提到。
C 項“史傳文學的生命力”文段中沒有體現(xiàn)。
D 項話題不正確,文段的話題是以“文”代“史”,不是史傳文學本身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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