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7 18:21:18 公務員考試網 http://m.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文|戴先任
脫去看守所的黃馬甲,去掉手銬,刑事被告人張某被法警引導到律師旁邊坐下來……5月5日下午,浙江省寧波鎮(zhèn)海法院首次采用新的庭審格局,即庭審時允許被告人和律師一同坐在一起開庭審理。據悉,這種“四方格”變成“三角形”的庭審布局,在浙江省法院內尚屬首例。(5月6日 中國新聞網)
在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提出,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jiān)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從脫去囚服,到去掉手銬,再到允許被告人與律師坐在一起,而不是把被告人置于法庭的囚籠內接受審判,這并不僅是一種形式上的變化,而是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權利已邁出了實質性的一大步。
被告人并非罪犯,他的罪行還沒被認定,鎮(zhèn)海法院此舉,亮點在于對于最高法的規(guī)定更進了一步,如果只是讓被告人脫去囚服、去掉手銬,而并沒有改變以往的將被告人置于中間,法官高高在上,原告與被告律師及旁聽觀眾,圍繞著被告人,顯然讓犯罪嫌疑人有尊嚴地出庭受審,還只是走了一半。在西方發(fā)達國家,被告人往往都是與律師坐在一起,并不像國內,將被告人置于審判席。
不管是穿囚服戴手銬受審,還是關在法庭囚籠受審, 都是對犯罪嫌疑人的有罪推定,先認定此人有罪,然后還對其多加防范,這會給法官以誤導,從而積極主動去給被告人貼上罪犯標簽,而很難保持中立與理性。
但讓被告人不坐鐵籠,卻也須防范被告人做出傷害他人,甚至借此逃脫的行為,對于那些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仍需在法庭上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防止其傷害他人,如律師、旁聽觀眾、法官等。而法警在法庭上便也要承擔起更繁重的任務,以確保法庭安全。
以往的那種將犯罪嫌疑人完全隔離開來,以區(qū)別于其他人的方式,雖然無視了犯罪嫌疑人的正當權利,是錯誤的有罪推定,但也可以更好地避免一些安全問題,F在讓被告人與律師坐一起,自然會引發(fā)人們對于法庭安全問題的擔憂,這確實比以往的做法更難防范,但這并不是將被告人當成罪犯的理由。
不能因為有安全方面的考慮,而止步不前,就像疑罪從無也必將給偵查機關、公訴機關、審判機關的工作帶來新的挑戰(zhàn)。面對新的挑戰(zhàn),司法機關應該想出更好的對策,在既保障被告人權利的同時,又防范被告人做出不法行為,做好法庭安全防護。
被告與律師并肩坐是權利歸位,而不是“放虎歸山”,這體現了司法文明的實質進步。相比如給被告人脫掉囚服,是去掉對被告人的羞辱,讓被告人與律師并肩坐,更是對被告人權利的實質性保護,讓被告人可以及時與律師溝通,可以更好維護自身權利。只有充分保護好各方的正當權利,才能尋求到社會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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